浙江优化港口营商环境 提升港口货物进出口便利化水平
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,要求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,推动浙江营商环境更加一流、更加优质。10月14日,省建设世界一流强港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浙江省优化港口营商环境改革方案》,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港口营商环境,进一步提升我省港口货物进出口便利化水平,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。
《改革方案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“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”的战略部署和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,对照世界银行、国家发改委等评价体系,迭代升级强港改革,靶向攻坚、全面优化港口口岸、服务、外贸、商事环境,服务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,形成一系列改革举措。《方案》围绕1个总目标,明确4大攻坚方向。
一个总目标
到2025年,在港口营商环境领域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成果经验,营造效率最高、成本最低、服务最优的港口营商环境;到2027年,港口口岸环境、服务环境、外贸环境、商事环境全面优化,港口营商环境再突破、再提升、再上新台阶。
打造高效便利的港口口岸环境
优化口岸服务功能,统筹推进港口口岸临时开放、扩大开放,拓展冰鲜水产品、水果、肉类等冷链商品进口功能,实施“一站式阳光价格”服务。深化推进口岸智慧监管,推进检测进程与结果等实时线上查询。集成打造“浙江e港通”品牌,全面前置关务、港务、船务至内陆港等启运地,打造新型港口货物进出口便利化模式。加快长三角地区外籍船员换班中心建设。
打造一体智治的港口服务环境
加强船务资源保障,引导船公司在内陆港站设立提还箱点,完善箱管、驳箱、修箱等服务功能。深化港口一体化服务,推进全省引航一体化改革,探索船舶燃料供应备案“全省互认”。强化海事边检服务能级,推广宁波舟山港干线集装箱船交通组织一体化至全省港口近洋航线,推行海事“临开不查”“远程复查”和边检“靠泊快开工、完工快离泊”机制。加强全省锚地资源共享共用。
打造自由开放的港口外贸环境
推动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向“通关+物流”和“通关+金融”等拓展。推广出口退税免填报、“单一窗口”非接触办税等功能。创新跨境物流服务,拓展海运快线网络和跨境物流节点布局,打造“海铁专列+海运快线”等跨境物流多式联运服务新模式。推进“一单制”在江海、海河等多式联运方式中的复制推广。强化快速集货、退货、出口跨境物流高品质服务。
打造公正透明的港口商事环境
推进数字化赋能和增值化服务,落地多式联运“一网智联”等涉企“一件事”“一类事”集成服务场景。推进浙江自贸区“一站式”海事法律服务中心、宁波涉外法务集聚区建设,推动现代法律服务与港航服务业融合发展。加强涉港金融政策支持,扩大开立船舶预付款保函的规模及受益面,探索在建船舶抵押融资。引导金融机构设立航运金融业务机构。
此外《方案》提出建立关港铁地企协同机制,建立人才保障体系和跟踪评估体系,确保港口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取得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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